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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关于调整门诊诊查费标准的通知

2023 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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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3年4月29日起,执行诊查费新标准:

一、普通门诊中医辨证论治收费标准由7元调整为17元。

二、副主任医师门诊中医辨证论治收费标准由12元调整为22元。

三、合并二级主任医师、三级主任医师、主任医师门诊中医辨证论治服务项目,调整为主任医师门诊中医辨证论治服务项目;主任医师门诊中医辨证论治收费标准由17元调整为32元。

四、普通门诊诊查费收费标准由5元调整为15元。

五、副主任医师门诊诊查费收费标准由10元调整为20元。

六、合并二级主任医师、三级主任医师、主任医师门诊诊查费服务项目,调整为主任医师门诊诊查费服务项目;主任医师门诊诊查费收费标准由15元调整为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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