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您来到内蒙古自治区中医医院
  • 咨询电话0471-6960324 / 0471-6920457
  • 监督电话:0471-6920251
搜索

预约挂号方式

×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公告信息>院内通知

公告信息

【公告】关于调整门诊诊查费标准的通知

2023 04/28
浏览次数
3486次
分享

自2023年4月29日起,执行诊查费新标准:

一、普通门诊中医辨证论治收费标准由7元调整为17元。

二、副主任医师门诊中医辨证论治收费标准由12元调整为22元。

三、合并二级主任医师、三级主任医师、主任医师门诊中医辨证论治服务项目,调整为主任医师门诊中医辨证论治服务项目;主任医师门诊中医辨证论治收费标准由17元调整为32元。

四、普通门诊诊查费收费标准由5元调整为15元。

五、副主任医师门诊诊查费收费标准由10元调整为20元。

六、合并二级主任医师、三级主任医师、主任医师门诊诊查费服务项目,调整为主任医师门诊诊查费服务项目;主任医师门诊诊查费收费标准由15元调整为30元。


联系我们

网址:www.nmgzyyy.com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健康街11号

首页- 医院概况- 专家介绍- 健康科普- 网站地图
24小时服务热线 0471-6960324 / 0471-6920457
科室介绍 重点学科 / 专科

内蒙古自治区中医医院 内蒙古自治区中蒙医医院

Copyright © 2024 内蒙古自治区中医医院 All Rights Reserved.  蒙ICP备14000745号 蒙公网安备15010202150372号

预约挂号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