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您来到内蒙古自治区中医医院
  • 咨询电话0471-6960324 / 0471-6920457
  • 监督电话:0471-6920251
搜索

预约挂号方式

×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公告信息>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内蒙古自治区中医医院关于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核酸检测告知书

2020 05/29
浏览次数
24674次
分享

内蒙古自治区中医医院关于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核酸检测告知书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朋友们: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自治区及呼和浩特市新冠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的要求,为进一步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管理,降低医院感染风险,现就我院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相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开始时间
      自2020年6月1日8时起,我院开始实施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筛查。
      具体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日上午   8:00-12:00
      周一至周五下午   2:30-5:30
      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人员范围和采样地点
      1、2020年6月1日起,需办理住院的所有患者及陪护人员,入院前必须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待核酸检测结果回报为阴性后,方可办理住院手续。采样地点为发热门诊旁核酸样本采集处。呼和浩特市卫健委指定机构出具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7日内同样有效;
      2、有发热、呼吸道症状的患者必须先到发热门诊排查并进行核酸检测及病毒抗体检测,采样地点为发热门诊;
      3、来自境内外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患者必须到发热门诊排查并进行核酸检测,采样地点为发热门诊;
      4、住院期间如患者或陪护人员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需及时再次进行核酸检测,进一步排查,采样地点为相应病区;
      5、在疫情期间,每名住院患者只可留一名固定的陪护人员,如需更换陪护人员必须向所在科室管理人员申请,为新换陪护人员进行核酸检测;
      6、一般情况下,上述人员只需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即可。
      三、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报告时间及报告领取地点
     采样后24小时内在住院部二楼检验科自助打印机打印报告。
     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前注意事项
     1、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前,被检者须做好个人健康防护,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2、采样前请清水漱口,2小时内避免进食;
     3、采样前30分钟请勿吸烟、勿喝酒、勿嚼口香糖等;
     4、所有等候检测人员要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交谈;
     5、采集完毕后立即洗手或使用速干手消毒剂擦拭双手;
     6、采样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人证合一,新生儿可使用家长身份证,三无人员由首诊医生签字。
    请积极配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开展,让我们共同努力营造安全、稳定、有序的就医环境。


联系我们

网址:www.nmgzyyy.com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健康街11号

首页- 医院概况- 专家介绍- 健康科普- 网站地图
24小时服务热线 0471-6960324 / 0471-6920457
科室介绍 重点学科 / 专科

内蒙古自治区中医医院 内蒙古自治区中蒙医医院

Copyright © 2024 内蒙古自治区中医医院 All Rights Reserved.  蒙ICP备14000745号 蒙公网安备15010202150372号

预约挂号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