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您来到内蒙古自治区中医医院
  • 咨询电话0471-6960324 / 0471-6920457
  • 监督电话:0471-6920251
搜索

预约挂号方式

×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就医指南>医保政策

就医指南

内蒙医保政策

2013 05/22
浏览次数
26292次
分享
  (1)起付线:内蒙医保一个年度内首次住院600元,第二次住院480元,第三次及以后住院均为400元。一个年度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20.5万元。
参保人员一个年度内发生的住院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公务员医疗补助累计支付超过20000(含20000)元以上,由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进行补充医疗保险予以赔付。
  (2)统筹支付: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按分段计算,累加支付的办法执行,统筹基金支付比例见下表:
单位:万元、%
住院医疗费用 在职人员统筹基金支付比例 退休人员统筹基金支付比例
三甲 三乙 其他 三甲 三乙 其他
起付线3.5万元 85 90 95 88 93 98
3.5万元以上 95 96 97 96 97 98
  (3)内蒙医保下列情况不享受医保待遇:参保人员因违法、自杀自残、酗酒、打架斗殴、交通肇事、医疗事故及工伤(含职业病),有第三者责任人等造成的伤病不予以列入统筹报销范围。

预约挂号方式

×
联系我们

网址:www.nmgzyyy.com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健康街11号

首页- 医院概况- 专家介绍- 健康科普- 网站地图
24小时服务热线 0471-6960324 / 0471-6920457
科室介绍 重点学科 / 专科

内蒙古自治区中医医院 内蒙古自治区中蒙医医院

Copyright © 2024 内蒙古自治区中医医院 All Rights Reserved.  蒙ICP备14000745号 蒙公网安备15010202150372号

预约挂号方式

×